洛阳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开展多媒体环境下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5 10:33:07 点击浏览:

洛阳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开展多媒体环境下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

洛教电〔201378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了推动网络教学资源与电教教材的应用,提高我市广大教师在多媒体环境下的教学设计能力,充分发挥“农远工程”和“班班通”工程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效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多媒体环境下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的通知》(教师〔201165号)、《河南省电化教育馆关于继续开展多媒体环境下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工作的通知》(豫电教馆〔201314号)文件要求,市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市教育局师训科的统一部署下,由市电化教育馆组织实施,利用各县(市、区)电教系统培训资源,进行我市多媒体环境下的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的培训工作(以下简称“教学设计培训”),完成全市既定培训任务。现将培训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提高教师在计算机多媒体教学环境下的教学能力,促进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提高网络教学资源、电教教材、班班通设备及农远工程设施在课堂教学中的应用效益。

二、培训内容

1.多媒体教学资源的搜索、使用技能;

2.多媒体教学环境下课堂教学设计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3.观摩研讨班班通环境下的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课例;

4.使用农远工程资源、教学大师、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网中

的资源,设计基于资源的课堂教学活动,编写教学设计方案;

5.结业作品:设计讲授一节多媒体环境下教学设计与资源应

用优质课。

培训采取项目驱动、案例教学、教法研讨等教学策略,培训过程中突出信息技术和学科整合思想,注重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培养和提高。

三、教学设计培训者培训(县、区)

“多媒体环境下教学设计与资源应用”培训者培训由洛阳市电化教育馆统一组织,人员由各县(市、区)电化教育馆确定,按照培训计划每个培训班2人,培训七天(56课时)。各县(市、区)要在410日前上报培训者名单,市电教馆将在6月底以前完成集中培训。

四、教师培训

各县(市、区)教学设计培训由各县(市、区)电化教育馆依托本地培训点组织实施,确有因条件限制无法完成培训任务的可由市电化教育馆代为培训,培训时间五天(40课时),415日以前上报培训计划(参训教师需取得课件制作培训合格证或具有较高多媒体课件制作水平), 6月底前完成培训教材配送等全部培训准备工作,暑假期间集中完成培训任务,910日前学员上交培训结业成果,9月底前完成颁证和全部培训工作。

培训计划包括拟参加各项培训的教师总人数,管理机构,班级设置,培训时间安排,培训教师及场地安排,各方面责任人安排等内容。为保证教材的供应,计划上报后在实际培训时,人数只准减少,不得增加。

市直各学校参加培训的教师按附件2规定人数上报,教学设计培训费待参加培训教师取得培训合格证后由市教育局统一支付。多媒体课件制作培训费用由各单位在教师培训专项经费中列支。培训名单于415-16日直接上报市电教馆。

五、证书发放与评先活动

凡通过培训过程性评价和结业成果评审合格者,由河南省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办公室颁发“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初级培训”合格证书(合格率控制在95%以内,不合格者将于10月份后组织补考)。

各县(市、区)要按照培训合格人数的3%评选出优秀结业成果,参加洛阳市中小学教师多媒体课件制作与教学设计大赛,获奖者由市教育局颁发证书,并推荐其中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培训结业成果作品大赛。对培训活动中在培训质量与规模、教材管理、证书管理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和先进培训工作者、优秀教员予以表彰。

六、培训教材管理

培训教材由河南省电化教育馆统一提供,市电化教育馆负责配发,各县(市、区)要按时将各自的培训计划上报市电化教育馆,明确教材数量,以便于提前准备。

联系人:  吴琳  杜松坤

联系电话:65153012  6515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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